本协议书是指定的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与NEULEGEN(以下称“ NEULEGEN”)双方之间的协议,只会符合以下条款和细则时方为有效:
1. 申请人特此申请成为NEULEGEN网络零售计划中的一名零售商。申请人将被暂时批准成为零售商,并被授予销售NEULEGEN产品。 根据现有或将来修订的政策和程序版本之条款和细则,无论任何理由,NEULEGEN均拥有接受或拒绝其申请的权力。
2. 申请人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协议书,NEULEGEN零售利润计划和政策与程序的所有条款;以上所有相关条款在此一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NEULEGEN保留按其决定变更零售利润计划和政策与程序的权利,且申请人同意遵守此等变更,并且根据不同国家/地区法规的约束。
3. 申请人是本协议条款下的独立零售商,而不是其招聘者或NEULEGEN的代理商,雇员或法定代表;也不可自称具有该等身份。因此,申请人无权将NEULEGEN约束于任何义务,申请人对其因本协议所衍生之活动而产生的所有相关收入、证照或其他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 除非在NEULEGEN政策与程序所允许的范围内,申请人不得自行制作,宣传或使用任何载有NEULEGEN名称、计划、产品、商标、版权或其他受保护数据的材料
5. 申请人有责任监督和培训其按公司政策和程序之内容所保荐 任何零售商。申请人在向他人介绍NEULEGEN的计划时,必须诚实详尽。申请人理解在作以下任何陈述中时务必详尽解释:NEULEGEN或其计划不保证收入;没有零售商仅通过招募来赚钱;任何阶层都不需要购买特定数量产品;零售利润基于产品销售;零售商在计划中没有独家销售权。
6. 申请人同意,NEULEGEN零售利润仅根据政策和公司的零售利润计划中的定义,奖励支付只根据向顾客和最终用户销售产品的成果而定。
7. 署人特此确认,他/她已达到法定年龄18岁,并获授权遵守申请人在本协议书及政策与程序所列的条款。
8. 协议双方之间对于本协议或任何争议或索赔的诉讼地点和管辖权应在马来西亚。除非您所在管辖区的法律明确要求适用其法律。
9. NEULEGEN保留因公司政策所定义的原因取消任何零售业务的权利。
10. 成为独立零售商,您必须购买至少一件商品或公司的最低产品配套。
11. NEULEGEN公司的组织报告是高度保密的数据,且有专有的商业机密;除了利用这项报表发展您的NEULEGEN事业之外,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12. NEULEGEN如未行使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权利,或未坚持您必须严守本协议及政策和程序中的条款和细则,并不代表NEULEGEN放弃要求遵守的权利。
13. 尚诺零售商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细则或政策与程序和零售利润计划的规定,则NEULEGEN保留随时取消您的任何零售业务的权利。
14. NEULEGEN保留修改或修订政策与程序以及零售利润计划的权利。
15. 如果您受雇于NEULEGEN集团公司,则您和您的直系亲属没有资格成为独立零售商。
16. 未经NEULEGEN明确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您不得将您的零售业务持所有权出售,转让给任何个人或实体。
17. 您必须为您作为独立零售商获得的任何收入支付所有必要的税款,除非您获得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免税资格。
18. 为了获得零售利润资格,您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价格出售给客户或最终用户。
19. 特定的NEULEGEN产品名称以及公司名称和徽标是NEULEGEN的专有财产。您不得使NEULEGEN的产品名称,公司名称或徽标来宣传您的独立业务。
20. NEULEGEN公司严禁为了获得零售利润,红利或晋极的目的,而不合理地超量订货。
21. 您有权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NEULEGEN取消您的零售商协议。